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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特殊情况的护照办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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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厦门佰利展览 添加时间:2009-5-29 类别:护照知识 点击数:14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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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事办护照的规定 按照公安部“急事急办”暂行规定,急事指: 2、出国参加亲友葬礼或处理亲友后事; 3、出国参加商务活动,时间紧迫的; 4、出国留学,开学时间临近的; 5、出国治病,情况紧急的; 6、前往国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; 7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。 制证材料后,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;情况紧急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; 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即完成制证工作。 限的说明1、对于条件符合、手续齐备的护照申请,各市(县)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、受理审批工作并向复核审批机关寄出有关材料,各地、州公 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到材后,在5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审批工作向制照机关寄出有关材 料,需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复核审批的,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接到有关材料 后,有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审批工作;省公安厅及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个 制照点接到材料后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制作工作。 办结并通知审批结果。 请,由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,在累计10个 工作日内办结。情况紧急的在累计3个工作日内办结。 签注的,省公安厅出境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;对有紧急商务等特殊情况的, 在当天审核办结。申办短期停留延期的,各地、州(市)、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当日审核办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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